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18年赴台交流项目和在豫对台交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赴台交流项目
团体或个人因公赴台开展教育教学、医疗活动与研修、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出席重要学术会议及执行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均需申报(见附件1)。
2、在豫对台交流项目
凡邀请台湾有关方面人员来我校参加各类活动,均需申报(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统一筹划安排,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保证项目执行效果。严禁一般性的考察和公费旅游。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22日前由部门或单位将附件1、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档,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至图书馆-52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电子版请发送至fao@haust.edu.cn邮箱。
联系人:闫留强
电话:6423187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