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外办【2014】481号、河南省委外事办豫外组办【2014】13号文件通知精神,2015年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科学研究、访学(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者除外)及学术交流的项目(包括使用科研经费者),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境)项目,都需填写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出国(境)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请有出国(境)计划的教师和单位于2014年12月4日中午12:00前由所在部门汇总、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外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ao@haust.edu.cn。学校统计审核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外办审批。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曹程
电 话:64231841
邮 箱:fao@haust.edu.cn
外事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