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的编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因公临时赴港澳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港澳〔2023〕3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河科大外〔2019〕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因公临时赴港澳工作以有利于人才培养、学科提升、高端人才汇聚为目标,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根据出访任务的重要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团组和人员,团组总人数不超过8人。
2、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赴港澳进行交流与合作。教学科研人员(含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和退离休返聘人员)因公赴港澳参加学术会议,须有论文被会议录用并在会上进行宣读。
3、合理规划行程,尽量压缩时间,务求高效节俭。单独访问香港不超过5天(含抵离日,下同),单独访问澳门不超过4天,同时访问香港和澳门不超过8天。
4、不再派遣离退休人员赴港澳执行公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赴港澳。
5、各类因公赴港澳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二、编报方式
1、由个人向本单位提出2024年度出访计划,编报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2024年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备案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编报表格请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图书馆527-3),电子版发送至wsllk@haust.edu.cn邮箱。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编报情况,研究确定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逾期未上报者,学校将不再安排2024年出访任务。
附件:《2024年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备案表》
联 系 人:闫留强
联系电话:6423187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