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教育外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教育外事工作中,经研究决定,对在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就做好我校推荐报送河南省教育外事先进个人材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从事教育外事工作的工作人员。
推荐名额:“双一流”及特色骨干大学可推荐2人,其他单位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外事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推荐对象须从事教育外事工作5年(含)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提高教育外事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的;
2.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
3.在涉外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涉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申报。
2.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表格。填写报送《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2.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上报,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3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科(开元校区图书馆52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fao@haust.edu.cn。
联系人: 付琨 闫留强
联系电话:6423187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