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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8日 14:46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根据《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本项目面向国内已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高校实施,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联合培养。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校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

2、重点支持有关高校的国际组织基地班、教改试点项目或针对国际组织急需和紧缺专业精准培养的项目。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二、申报类别

如留学人员获中外双硕士学位,申报项目应选择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外方收取学费的,可申请学费资助。项目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含有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如留学人员仅获国内硕士学位(不取得国外合作单位硕士学位),申报项目应选择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该类别无学费资助。项目需应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含有免除或不收取学费、课程互认、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三、申报时间

有意向学院可申报1个项目,填写《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意向》加盖学院公章后,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图书馆527学生交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jlk@haust.edu.cn。后续将根据学校申请情况,推荐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学院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联系电话:0379-64231879

联系人:王琛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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