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院遴选、专家审查、学校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5:30之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学生交流科反映。
联系电话:0379-64231879
电子邮箱:xsjlk@ha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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