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公派留学项目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申报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一)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二)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二、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三、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一)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二)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三)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申请时应为本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3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六)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七)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八)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
(九)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详细内容请查看项目附件或登录国家留学网下载相关材料及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88。
五、校内申报
各学院进行选拔推荐,申报人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于4月21日前送交图书馆527-03学生交流科。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组织候选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
联系人 王琛 0379-64231102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