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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2023年02月20日 15:55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通过韩国互换奖学金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我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可推荐优秀在校生申请韩国互换奖学金公派留学资格。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二、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7、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

8、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9、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10、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选拔具体流程及要求

1、学院选拔与推荐

原则上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学院在对被推荐人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材料提交及咨询

各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后,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公派留学申请》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送至图书馆527学生交流科,电子版发送至xsjlk@haust.edu.cn。

3、其它注意事项

学校在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将组织学生申请公派留学资格。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为准,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

学生交流科 王琛

电话:0379-64231879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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