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根据学校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按照政策规定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并接受校纪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机构
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
组长:于增环
成员:赵 磊 曹 程
三、岗位设置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置有外事科、出国出境科、学生交流科,共计3个科级岗位。
四、任职资格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所有现职科级干部,均具有科级干部任职资格。
(二)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由副科提任正科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科员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要有在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五、基本程序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核定的科级机构及职数,研究确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办法》。
(二)在国际处网站公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办法》,同时公布科级岗位设置及干部职数配备方案、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三)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进行个人报岗。现职科级干部和拟参加科级干部提拔选任的同志,根据任职条件与资格填写《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印章,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上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
(五)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研究确定。召开处务工作会议,对报岗人员进行相关考核,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科级干部拟任人选。
(七)上报拟任人选。召开处务工作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同时将《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汇总表》《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请示》、拟用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要在上报之前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
(八)相关政策和要求请参照河科大组文〔2020〕28 号《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