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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办法

2020年09月09日 10:01  点击:[]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根据学校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按照政策规定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并接受校纪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机构

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

组长:于增环

成员:        

三、岗位设置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置有外事科出国出境科、学生交流科,共计3科级岗位。

四、任职资格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所有现职科级干部,均具有科级干部任职资格。

(二)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由副科提任正科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科员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要有在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五、基本程序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核定的科级机构及职数,研究确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办法

(二)在国际处网站公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办法》,同时公布科级岗位设置及干部职数配备方案、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三)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进行个人报岗。现职科级干部和拟参加科级干部提拔选任的同志,根据任职条件与资格填写《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印章,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上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

(五)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研究确定。召开处务工作会议,对报岗人员进行相关考核,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科级干部拟任人选

(七)上报拟任人选。召开处务工作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同时将《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汇总表》《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请示》、拟用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要在上报之前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

   (八)相关政策和要求请参照河科大组文〔202028 号《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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