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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7日 09:0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启动。今年国家计划选派9500人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项目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及说明、工作流程等见附件,也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相关信息。

二、选派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相关申请材料3月3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经人员选拔、申请材料审核后,于4月2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套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经国际处汇总后,行文上报至河南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做好项目宣传工作。研究生所在学院指导申请人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国际合作基础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指导申请人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

2.各单位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3.各单位参照《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校内公示。被推荐人选的评审结论及具体意见如实填写在《评审意见表》上,加盖校内主管部门公章。

4.各单位申请、选拔阶段,应加强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并认真做好校内专家评审;在录取、派出阶段,合理安排其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后,国内单位/导师应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各单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派出率,及时掌握录取人员派出情况,并将擅自或申请放弃留学资格人员情况及时书面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国际处李文科 电话:64279198

邮箱:kdgj_xmk@126.com

研究生院 电话:6423144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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