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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

2017年02月24日 10:56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文件《关于河南省外国专家局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7】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国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请认真填写《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800字以内。

(二)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应由“专家聘请单位”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除准备《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届时以附件形式一同报送。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同报送。

(五)需报送材料主要包括:《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申报专家本人简历及翻译件专家主要贡献补充说明专家护照扫描件(格式JPG、PNG,限5M)、专家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1024像素×768像素)等。

三、申报时限

请各有关单位在3月6日前,将推荐候选外国专家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发至国际处邮箱)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527)。

联系人:张碧琳

电话:0379-64231879

电子邮箱:fao@ha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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