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申报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制定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计划,杜绝无明确公务、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照顾性团组出访。各单位需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需要,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申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的教师(含二级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计划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科技合作、在国际科技教学组织履职者,须按程序报备,不再列入年度计划限量管理范围。
申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应包括出访国家(地区)、邀请单位、出访人员、出访时间、出访任务、出访经费预算及来源等信息,如需要校领导带团及职能部门随团或需要翻译等情况请在申报表中注明(见附件)。已申报2017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者,根据省里要求同时需要申报本次计划。
各单位填写附件《2017年度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或《2017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一个访问团组需填写一张表),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ao@haust.edu.cn信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各单位申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汇总,学校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经研究后编制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逾期未申报者,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不再安排2017年度出访任务。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主动与外方邀请单位联系出访事宜,提前3个月通过学校OA系统向学校提交出访申请和邀请函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碧琳(图书馆527室)
电话:64231879
邮件:fao@ha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