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日前已启动,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师资培养规划,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为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具体选派名额、类别以及详细相关信息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
二、申请条件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申请条件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查看。申报项目时必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条件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评审时,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请计划出国留学的教师仔细阅读《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者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我校受理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2015年1月12日前将两份纸质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培科。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4月6-20日,8月公布录取结果。具体选拔条件和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站仔细阅读《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其他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待接到河南省教育厅通知后另行通知和安排。
四、注意事项
1、2015年公派出国面上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资格期内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申报2015年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的人员如果未被录取,可在4月份继续申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从2015年开始,公派出国留学地方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
3、2015年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申请人员申请前务必做好相关工作,联系好留学院校,准备好外语条件等,以确保能在取得留学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特此通知。
联系人、咨询电话:
外事处 曹老师 64231841 人事处 张老师 64231760
外事处 人事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