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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016年10月12日 17:5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办《关于申报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各学院、各单位和教师积极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促进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和共同发展,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组织申报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6年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科学研究、访学(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者除外)及学术交流的项目(包括使用科研经费者),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项目范围,都需填写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

二、 申报要求

1. “因事定人、人事相符、主题突出、内容明确”。各学院应充分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色和优势,以加强学科建设、科研交流与合作为重点进行组织申报。

2. 严格计划管理。各单位将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报至学校外事处,由外事处汇总报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外办审批。未报送计划并未被列入2016年年度计划的团组,上级主管部门将不受理其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3. 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主题相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同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国(境)执行同一任务。同一单位人员原则上每人1年内出访1次;出访1个国家或地区(包括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5天。

4. 填写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时请落实出访经费预算及来源等信息。

请各单位填写附件《河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一个访问团组需填写一张表),加盖公章后于12月1日前报送至外事处(开元校区致远楼4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ao@haust.edu.cn信箱。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增环

电 话: 64228339

邮 件:fao@haust.edu.cn

外事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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